第18章 事关百万香火(1 / 2)

 在仙庭律典《金科玉条正律》中明文规定:</p>

——凡妖魔鬼怪之属,不得妄变形影,讹言谎语,侵害生民,祸乱人间。</p>

然而实际上,阴魂和凡人交流的例子比比皆是。</p>

旁的不说,出马仙就是典型案例。</p>

阴间一些修得神通的阴魂,也会想尽办法托梦家族子嗣,焚香祭拜,收受香火。</p>

对于这些情况,仙庭基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p>

以至于这条规矩逐渐被人忽视,乃至遗忘。</p>

然而规矩可以不遵守,但是一定要存在。</p>

因为需要用到时,它就是最好的借口。</p>

……</p>

那么阴阳司李司公借此发难于他的目的会是什么?</p>

顾云礼思绪流转间,神色平静的拱手作揖:“敢问李司公,可曾亲自使用互联网?”</p>

李司公蹙眉:“自然用过。”</p>

顾云礼又道:“那李司公可曾见凡人用过?”</p>

李司公眉梢一挑:“休要顾左右而言他!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你可知罪?”</p>

纠察使闻言心惊肉跳,有心开口申辩两句,但话到嘴边到底咽了下去。</p>

阴阳司,乃城隍县君第一辅吏!</p>

权势之大,堪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p>

要是搁在人间王朝,随时可能黄袍加身!</p>

这也就搁在以实力为尊的仙庭,城隍县君才不惧他架空,权归一司。</p>

“卑职不曾犯法,何来知罪?”顾云礼作揖,语气强硬。</p>

“哦?”李司公目光幽幽:“看来,你有话说?”</p>

“好叫李司公知晓,卑职祈神术乃分阴阳,焚香和念咒所登网络,虽界面相同,但所见信息,却截然相反。阴魂之言,绝无可能呈现于凡人视野。还请李司公明察,莫要被小人谗言所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