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妮染了病,传给了她爹,民妇的婆婆就要将大妮给关到柴房里自生自灭,民妇不答应,就被婆婆一起关起来了。”
听这女人的谈吐,应该也是读了一点书,认得一点字的,可再看这女人,形销骨瘦,凌乱的发丝间草屑遍布,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更是惨白的近乎没有血色,衣衫也是破旧不堪,尤其是那双手双脚的手腕脚腕处,更是被绳索摩擦的好似轻易就能掰断似的,血迹都干涸在伤口处。
“浩正,给她处理一下。”
“是,陛下!”
女子起身微微一福,“民妇谢陛下。”
“你身子羸弱,别那么多礼数。”谢琅在屋内唯一的凳子上坐下,看着杜浩正给对方处理伤口。
杜浩正处理伤口的速度很快,清洗消毒上药然后包扎。
而这女人在这中间丝毫没有喊疼,清洗伤口的时候倒是接连着颤抖,却也咬牙忍耐着。
“看你这状态,想来在婆家的日子并不好过,为什么没想着和离?”
“……民妇若是和离了,大妮怎么办,即便是婆婆不喜民妇和大妮,和离后婆婆也是不会答应民妇将孩子带走的。”
谢琅眼中划过一丝不屑,“孩子是你生的,又不是你婆婆生的,她有什么资格不答应?”
罗晴好似看到了曙光,不顾手腕和脚腕上的疼痛,看着谢琅时的眼神,犹如那趋光的飞蛾,正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陛下,民妇真的……真的能够和离吗?还能带走大妮?”
谢琅没有立马回答她,反而问道:“朕看你谈吐有度,想来是读过一些书的吧?”
“民妇的祖父是先帝时的秀才公,因年岁渐大,中举无望,随后回到镇上开了一家私塾。民妇幼时也曾跟着祖父学过一些字,看过几本书。”
“你的丈夫曾经也是私塾的学生?”
“是的,他曾是祖父的学生,也是私塾里第一个考上童生的,那时祖父对她很赏识,为民妇与相公家订了亲。”
“现在呢?”谢琅的声音温和,犹如涓涓暖流拂过罗晴的心。
也让罗晴稍稍放松了紧绷的情绪。
“祖父在民妇十二岁那年离世了,四年后民妇嫁给了相公,只是我们二人成亲已有十一栽,相公先后五次参加科举,始终没有再进一步。后来婆婆觉得是这门婚事,成了相公的霉运,再加上民妇这十一年来,只为张家生了一个女儿,日子也就越来越难过了。”
谢琅没有问她丈夫的为人。
不用问,看也足够看清楚了。
若她丈夫真的是个男人,面前的罗晴也不至于如此瘦弱,一个不到一米六的女子,体重看上去能有六十斤?完全就是皮包骨。
这可绝非三五日光阴造成的,必然是长期处于压迫之下,吃不饱睡不好。
这般体质居然还能活着,定然是为了这唯一的女儿。
至于罗晴的娘家,大概是想管也管不着。
自古不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嘛,只要还有命在,一般的娘家都不会插手女儿婆家的事情。
在婆家过的不好?肯定是你这个做媳妇的做得不够好。
不然你婆婆为什么要磋磨你?
“想和离吗?若是想的话,朕会和赵县令打声招呼。”
罗晴不由得心动了。
和离这个念头,她想了一只一次两次了,可每每都会看到女儿的时候,将这个念头压在心底。
“民妇舍不得大妮。”
谢兰闻言,微微叹口气,“是啊,你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在这个家里受罪,可你的母亲却能舍得她的女儿在婆婆手底下痛苦挣扎。”
“……”罗晴好似被这句话给冲击的不小,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
明明没有发出任何的哭泣声,可谢琅愣是看到罗晴此时有多么的绝望。
“和离时,可以让赵县令问问你的女儿,她是想留在张家,还是想跟着你这位母亲。一切以孩子自己的意愿为准,想跟着你的话,赵县令自会为你做主的。”
罗晴怔怔的看着昏迷的女儿,沉寂的心脏,在此时狂跳起来,好似一下子看到了希望,活了过来。
“民妇叩谢陛下大恩。”
“浩正!”谢琅笑眯眯的看着旁边的杜浩正。
杜浩正忙拱手作揖,“陛下!”
“看到了吧,日后你若成婚,可莫要让妻子儿女像他们这样。”
杜浩正没想到陛下居然能和他说这个,哪怕情形不对,可还是被弄了一个大红脸。
“学生,学生会……会注意的。”
“融洽的婆媳关系,是靠着丈夫在中间做调和的。”谢琅看着躺在小床上的大妮,这孩子也真是可怜,“你看咱们盛京的许老板和莫离二人,莫离是寡妇,嫁入许家后,与那婆婆的关系比母女都不差,这可都是许老板的功劳。”
“陛下说的是。”这二人,杜浩正是知道的。
毕竟当年大婚,两人的婚事可是引起全城轰动,陛下还给二人随了礼呢,是一枚凤钗。
婚后一年多,那许夫人也怀了身孕。
不管在哪里看到许夫人,在她身边不是对她温柔呵护的许老板,就是对她疼爱有加的许老夫人,不知道羡煞多少京中女子。
罗晴则是透过这三言两语,勾勒出了一对神仙眷侣。
“你莫要被那些苛刻礼教所束缚,在不违背原则和大周律法的前提下,本可以过得更自在。更不用在意别人的言论,只要你过得好了,别人再多的污蔑与口水,那也是对你的嫉妒。可如今你的忍耐,换来了丈夫的不在意,婆婆的欺负咒骂,值得吗?”
“也亏得你丈夫学识粗浅,这种连妻女都护不住的男人,日后进了朝堂,朕也能把他的官职一撸到底。”
这话可就很严重了,毕竟说这话的可是大周帝王。
由此可见,她丈夫的仕途是一点指望都没有了。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谢琅从怀中掏出一锭碎银子塞给罗晴,“你这丈夫连修身齐家都做不到,如何治国平天下。”
“谢陛下。”罗晴恭敬的接过那锭银子,她没有推拒,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想着为女儿多做点好吃的,吃得好了病才能有挺过去的希望。
她的嫁妆,在嫁进张家后,都“补贴”给婆家了,有时候婆婆还会明目张胆的和自己要银子。
本身就是小门小户之女,而且丈夫读书科考还极花银子,那点微薄的嫁妆,早在多年前就被刮的一干二净。
莫要觉得古代都是男子养家,其实不尽然。
除非是那些真正有家底的,才能供得起你读书入学。
可在这个时代,读书人绝大多数都是农门子弟,家境贫寒,只想着靠科举一途,光宗耀祖。
这种底蕴的家庭,想要供养出一位读书人,几乎是要倾尽全族之力,至于一些家族单薄的,基本上花的都是妻子的钱。
这样想来,做读书人的妻子风险极高,投资和回报很可能天差地别。
你辛辛苦苦的赚钱养家,丈夫读书有天分的话,考中后很可能被一些个高官权贵榜下捉婿,只要点头答应了,就可以让他们少奋斗二十年,基本上没有男人能够拒绝这种诱惑,此时的你,轻则被休,重则被杀。
可若是丈夫没有读书的天分,那日子或许会更难过,他会彻底变成一个无底洞,有多少银子都填不饱,一家人也别想过上舒坦日子。
罗晴,就是后者。
后者很多,前者也常见。
罗晴以前或许会继续忍耐着,可如今却不想再忍了。
女儿染上疫症,她求着婆婆给她银钱去请大夫,可婆婆却呵斥她,区区一个贱丫头生病就要花钱请大夫,家里没钱。
并扬言挨过去算她命好,挨不过去也能为家里省下一口饭。
如此,她若是还留在这个家里,娘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一块没了。
离开这里,再难还能难得过现在吗?
她不知道,却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