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罗汝才称臣 下(2 / 2)

就算满清自称继承自大顺,故而象征性的保留了十三陵和一些明朝的事物。但对于明朝皇族的扑杀,却一直没有消停。谁也不知道,到了满清中后期,还有多少大明的皇族是活着的。

“派出使者,且说……罗汝才愿意向共和国称臣!”罗汝才咬了咬牙,对沈俊说到。

沈俊会意,立刻下达了命令。

罗汝才依然很狡诈,他是称臣,而不是归顺,换言之就是像以前的满清一样,打不过大明了,就假意归顺,到了他日兵强马壮,再行反叛。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大魏的确是出于劣势,称臣是最稳妥的方法。

大概是两者的国都相距很近的关系,国书到达长安不过两天的时间。而使者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一名来自共和国的使者,他的名字叫做李岩。

是的,他就是曾经考过公务员,在共和国出仕,而原本的时空里面,却是李自成麾下重要将领的李岩。

此刻他的身份,就是共和国的谈判使者。

来到大魏,罗汝才以属国小王的身份,拜见了上国使者。

“大魏皇帝您好,现在请先不要自作多情,好吗?毕竟,我皇尚未答应,你们成为我国的属国。”李岩看了看罗汝才,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对他说道。

“哦,莫非共和国,真的要和我大魏不死不休?”罗汝才见状,索性也不矫情。

“非也,按照共和国的意思,只需要您签署了这份臣属条约,那么您和您的势力,便是我共和国的直系属国。”李岩笑了笑,在怀中拿出了一份协议。

罗汝才看了看,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1、与共和国接壤的地方,不允许大魏驻军。

2、大魏的所有部队,都要由共和国派出来的指导员进行再训练,并且要配备由共和国派出来的政委。

3、大魏的财政必须要对共和国公开,共和国会常驻一名顾问(李岩),专门负责协助大魏管理财政、政治和军事。

4、大魏的皇子必须要在共和国居住。每年允许大魏皇帝去共和国皇宫吃年夜饭,到时候可以与皇子团聚一段时间。

5、大魏每年,要上缴财政收入的30%给共和国。

6、允许共和国的公务员,在大魏出仕。

7、共和国的银行,将无条件在大魏开设,大魏要承认共和国货币的合法性,并保证银行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当然,也有对大魏也有一些好处的条文:

8、共和国帮助大魏,建立最先进的军队,并且帮助大魏建立最先进的军事院校(张弘斌担任名誉校长)。

9、共和国帮助大魏进行政治机构整改,帮助大魏进入更先进的执政模式。

10、共和国将支援一批先进的火器给大魏,价钱以成本价结算。

11、大魏的货物在进入共和国境内的情况下,不收关税(共和国的货物也具有对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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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又一条丧权辱国的条例,那所谓看似不错的条例,实际上下面也埋藏着一大堆的地雷。罗汝才甚至不怀疑,自己若是胆敢签署这份协议,那么其后果就是若干年后,甚至不需要自己同意,整个大魏都自动加入共和国了。

而且自签字之日起,自己将完全丧失对政治、军事的控制,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盖章机器。

然而,罗汝才就算是想要当众把这份协议撕毁,却又没办法下手。

整个谈判,持续了三天,期间罗汝才多次与李岩进行沟通,又多次和属下进行讨论。

期间还要多次观看那些被俘虏的将领的书信,看三位皇子写给他的哭诉信函,以及嫔妃们的哭诉。

身为一个男人,或者说身为一个人,罗汝才从犹豫变成了绝望,最后,他盖上了玉玺。

自此,臣服于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