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回 黄希(2 / 2)

孙兴还有凤凰夜总会的事情,尽管督导组还没有正式批文逮捕和公之于众,但凤凰夜总会的事情之前就上了新闻,之后公安查封夜总会的行动也众所周知。

在大部分老百姓的朴素观念里,孙兴这就是妥妥的黑老大嘛。

而这样一个黑老大,居然跟公安局副局长、扫黑组组长扯上关系,还是看起来最扯淡的母子关系。

这谁能接受得了?

简直是魔幻现实主义啊,但还别说,大众有时候就是喜欢看、甚至容易接受这种魔幻现实主义。

当然,官方第一时间也注意到了这信息的传播,但是这个源头是从绿藤市电视台出来的,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官方的喉舌报道。

官面上的人忌惮是不是谁已经开始打了招呼准备动手,所以不敢立马反应;媒体则是好像有恃无恐,连续刊发转载;民众们更是一下子被引爆了。

“太黑暗了,那孙兴到底都做了什么事情啊,谁知道?”

“我一个朋友的妹妹,好像在他们那个夜总会玩过,回来之后性情大变,原来我们都不清楚怎么回事,现在看来难道是因为被……”

“我就是那个朋友——嗯,可能是,这次真不是抖机灵,我妹妹的确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我们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去报案,但是都被压下来了,甚至我父母的生意都受到了影响。

“最后我们只能被迫接受了和解,现在我妹妹到现在还有心理阴影,除了我跟我爸之外,都不敢跟其他异性接触,一接触她就会想起过去的事情,就会有应激反应。”

“我邻居有个小姐姐,好像也是在那夜总会遇害的,尸体丢到河里面都烂了、发臭了才被发现,还是我去认的,因为我记得她的衣服还有脖子上有颗痣。

“警方的调查结果是失恋之后一时想不开,跳河自杀,但是她根本就还没有男朋友,哪来的失恋?”

“天啊,我之前一直以为那些流传的消息是假的呢。”

“呵,天真,这种事情什么时候都少不了的。”

之前凤凰夜总会被查封之后,网上已经开始流传了一些夜总会和孙兴的“黑历史”,只是那时候很多人以为只是跟风,现在才知道里面真有些可信度在。

然后视线回到公寓楼这边来——

此刻的李勇,还在老宁的身后,老宁此时很想跑,但李勇的力量太大了,将他牢牢禁锢住。

他尝试过挣扎,却反被李勇掐住了脖子后面的部分颈骨。

而实际上,李勇还将他两条胳膊和两条腿都卸了。

没错,跟孙兴一样的待遇,所以其实他现在想跑也跑不了,能站着也全靠李勇在后面支撑。

这样对李勇也是不小的消耗,但为了安全,也只能辛苦一下一双手了。

“怎么样,林浩,你想不相信我说的话?如果相信,我会把这个人交给你,我也会去自首。但是其他这些刑警他们必须离开!除了你,我谁也不相信。”

李勇也知道自己这等于是在把林浩往火架上烤,不过怎么说呢,想要知道真相,想要破案立功,总得付出点代价吧。

其实不只是林浩,黄希也被她架在火上了。

黄希的这个记者身份,在这种时候是最好用的,但事后对她的节目和事业恐怕会有直接牵连。

因为这个事情影响太恶劣了,如果他们真地直播成功的话,可以想见之后这个节目只有停播整改一个命运了。

至于自己说的这个劲爆消息会不会让黄希本人难以接受,这倒不在李勇的考虑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