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古代结婚年龄太低了(1 / 2)

 ,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纳税还这么开心的,朱允炆头一次见到。

紧走几步,朱允炆跟上了农夫,问道:“老丈,这纳税可不少啊,今年收成还可以吧?”

农夫偏头看了几眼朱允炆,脚下没停,老脸一挤:“老天爷照顾,今天还过得去。”

朱允炆欣慰地点了点头,今年老天爷是很赏脸的,不说风调雨顺,至少没有大的旱灾、涝灾,夏收可算丰收。

作为农业为基础的大明,可以说很多时候都是看天吃饭,好在南直隶、浙江、江西等地这些关键的产粮区,通常没什么旱灾,加上这里河湖密布,就是来几场强降雨,一般情况下也能承受的住。

苏杭这一片区域是大明的粮仓重地,这里丰收,那就意味着至少能养活大半个大明。

有粮食,百姓能吃饱饭,那就不会有农民起义。

农民不起义,个别藩王造个反,强行出镜什么的,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当然,穿着“不要让我背负杀害叔叔罪名”防弹衣的那位藩王除外。

“老丈家里有几亩地,子孙可都孝顺?”

朱允炆含笑问道。

农夫放缓了脚步,爽朗一笑,道:“家中有田三十亩,儿孙都好,都好,孙儿今年十五了,找媒婆说了个好姑娘,过两日就要完婚,哈哈,这位公子若是得空,也可来喝一杯喜酒啊。”

朱允炆微微皱眉,道:“我记得朝廷规定是男子十六岁方可成婚吧?”

农夫摆了摆手,不以为意:“十五和十六能差多少,已经是大小伙子了,也该成婚了。”

“那女方多大?”

“十三啊。”

“畜生啊!”

朱允炆张口就来。

农夫愤怒地看着朱允炆,哼道:“畜生还不用十三岁呢!”

朱允炆指着农夫,农夫甩了甩胳膊就走了。

“气死我了!”

朱允炆有些愤怒。

宁妃看着生气的朱允炆,说道:“虽然朝廷规定男十六,女十四,可成婚。但民间并没有严格执行过,十三岁小是小了一些,也并没有多少问题。”

“怎么没问题!”

朱允炆生气了。

十三岁啊,这身体还没发育,刚刚进入青春期,这就要嫁人了?你妹的,知不知道搁后世这是要判重刑的!

但朱允炆也清楚,自己的愤怒是有些不切实际的。

整个古代中国,几乎都处在“早婚”时代。

《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不要以为周朝是三十岁才娶老婆,人家这里的规定只是说,你如果是男人,只允许你打光棍到三十岁,如果你是女人,那也只能单身到二十,混到三十多二十多还没老婆老公的,可是违背“礼仪”的大事……

一句话,单身太久,犯法啊……

孔子重礼,曾做过解释:“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

也就是说周朝时,人家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可以成婚。

汉朝时期法律更简单,只规定女子法定结婚年龄是十五岁。

男人?

哦,没规定,你们看着办吧……

唐朝初期还不错,法律规定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成婚。不过这一条明显是没执行彻底,因为小武成为武媚娘的时候,也才十四岁……

但了唐开元年间,唐玄宗为了增加人口,将结婚年龄下限直接调整为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摧残青少年了!

宋代沿袭唐代初期的规定,但额外附加了一条催婚的内容:“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明代朱元璋极为重视人口,规定的是男十六,女十四。同样也加了一条:四十岁以下的女人不允许当尼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