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单兵作战系统中,电磁枪无疑是重中之重。
受传统设计思想影响,共和国陆军最先提出“枪族”化设计方式,要求尽快完成战斗步枪的设计工作,然后在战斗步枪的基础上开发其他枪械。设计工作开始之后,几家主要竞标商都发现了一个问题,即“枪族”化设计思想根本不适合用来设计电磁枪,完全可以通过调整某些关键系统的性能来改变枪支的用途,而不是重新设计一种枪支。如此一来,在招标工作开始后不久,陆军就改变了竞标要求,让所有参与竞标的军火企业在提交战斗步枪的设计方案时,必须拿出相应的改进方案,即在不做大规模改动的情况下,让战斗步枪迅速转变为其他用途的枪械,比如狙击步枪与自卫武器。
可以说,这个要求并不低,甚至超过了很多军火企业的设计能力。
与传统枪械相比,电磁枪只是用电磁能取代了化学能,其他方面没有变化,仍然依靠弹丸具备的动能来毁伤目标。也就是说,在对付不同目标的时候,弹丸的性能仍然具有决定性意义。比如在对付近距离有防护目标的时候,就要求使用穿透能力强的小口径轻质高速弹丸,而在对付远距离目标的时候,就得使用稳定性能出色的大口径重型低速弹丸。虽然只需要对螺旋加速器做小规模调整,就能使用不同的弹丸,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弹丸能够获得多大的速度,以及内外弹道特性都是由加速器赋予的,所以仅仅通过调整加速器,很难让同一种枪械应付不同的作战环境。
说直接一点,以21世纪40年代的技术,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如此一来,“枪族化”变得在所难免。
事实上,陆军在改变招标要求的时候,并没排除“枪族化”,只是要求各参与竞标的企业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单兵武器的通用性。也就是说,最好不换零件,或者少换零件,让一种枪械能够通过简单改装适应不同的作战需求。
因为这是涉及到上千亿元的巨额买卖,所以引起了共和国所有军火商的高度重视。
别的不说,中重集团在2042年初收购了一家以往自生产过猎枪,而且面向出口市场的小型枪械厂,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广西军警枪支设计与制造公司”{简称广西枪厂},然后与南方枪械工业集团、北海精密电子工业公司、珠海新型材料公司、深圳地面器械设备公司组成团队参与“未来单兵作战系统”的竞标活动,广西枪厂负责设计战斗武器、南方枪械工业集团负责设计枪弹、北海精密电子工业公司负责设计单兵计算机与观瞄系统、珠海新型材料公司则设计单兵防护与生命维持系统、深圳地面器械设备公司则负责设计行走系统与能源供应系统。事实上,这几家公司都与中重集团有关,其中南方枪械工业集团与深圳地面器械设备公司是中重集团下的子公司,北海精密电子工业公司与珠海新型材料公司则是中重集团的控股公司,而广西枪厂则是与中重集团有关的独立法人企业。总而言之,这就是中重集团为了拿下陆军订单而专门成立的一个竞标团队。
当然,想要拿下陆军订单的绝对不止中重集团一家。
中航集团、北方重工等好几家大型军火企业都以类似的方式,即将数家各有所长的企业集中起来,组团参与陆军的竞标工作。
有这么多企业介入,竞争肯定非常激烈。
要知道,这可是2035年之后,共和国陆军开出的第一笔值超过1000亿元的地面武器装备系统的大合同。更加重要的是,这绝对不是共和国陆军一家的合同。因为共和国是集约集团核心国,而且是集团的军事标准制订国。当年共和国陆军的3种枪弹能够成为集约集团的标准化弹药,推广到20多个国家,就为共和国的军火企业创造了难以估量的收入,比如南方枪械工业集团就获得了上百亿元的专利费。所以只要被共和国陆军采纳,就肯定会在集约集团内部推广,还能向集团外的友好国家推销,甚至可以推广到全世界。到时候,赚的就不是共和国陆军那点钱了。
谁都知道,未来20年内,几乎所有国家都要淘汰传统枪械。
利益越大,斗争越激烈。
2043年底、2044年初与2044年底,共和国陆军连续3次公布的招标结果先后被国防部、与全体代表大会军事委员会否决,而否决的理由都一样,即在招标工作中没有充分体现公平竞争原则。2045年初,该项目被移交给国防部,由国防部下设的后勤装备处进行审核,最终在2045年底公布了第四次招标结果,由北方重工为主的竞标团队最终以极为优秀的设计理念胜出。虽然在当年年底,经过全体代表大会军事委员会审批之后,共和国国防部就与主承包商,即北方重工签署了前期开发合同,即在4年之内完成系统的总体设计与测试工作,在2049年底进入工程制造阶段。但是在竞标中败北的中重集团、中航集团等几家大型军火企业并不服气,在当年年底就向全体代表大会提出了申述,要求重新审议招标结果。因为只有在进入采购阶段之后,该项目才需要获得全体代表大会的支持,所以这起申述并没改变国防部与北方重工签署的前期开发合同。
事实上,前三次胜出的也是北方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