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管理条例(1 / 2)

 范汪虽然高傲,真要认可一件事,做起来也是很用心的。不过数日功夫,他就开始召集书院的老师们一起编纂书院的教材。为了使教材更加权威,他还写信给不少精于儒学的名士,邀请他们来为儒家的经典做注。刘牢之相信,在这些学者相互交流激辩的过程中,一定能相互提高,也可以为学院提供更好的学术氛围。

刘牢之自然是没有能力去编纂教材的,他除了吩咐校监焦暖好好为编纂教材的先生们做好后勤保障,还开始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学子入学和毕业的。

以往南山书院的大门是对所有人敞开的,不管是谁,只要有一定的学识基础,都可以入书院学习;学生如果想要离开,书院也不会挽留。顶多是有些学子学业优秀,为老师青睐,引为“入墙弟子”而已。这样一来,学校固然可以营造出自由的学术气氛,但是管理起来也很是麻烦。

刘牢之建立南山书院,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让刘家子弟学校毕业的优秀学生,有一个学习深造之处。前几年,刘家的子弟学校没有什么毕业生,可以由着范汪等人的性子,在这里按照时下的惯例教学。现在刘家在各处开办的学校,每年都可以提供不少优秀的毕业生,自然不再需要吸引外来的读书人来装门面。那些慕名而来的读书人,看中的往往是范汪这个山长的名气,对于为他们提供学习环境的书院,很少有人心存感激,所以刘牢之决定改变这个现状。

于是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南山书院便经由校监陆续颁布了《学籍管理办法》,《考试管理条例》,《学生管理条例》等等一系列加强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按照《学籍管理办法》,书院要求所有在读学生必须全部登记学籍。每门课程都有一定数量的“学分”,课程结束之后,老师会组织考试,对学生进行考核。只有考核合格的学生才可以获得该门考试的学分。书院的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正规的就读时间是四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两年。六年内不能毕业的学生,开除学籍。

南山书院每年分春秋两次招生,每次招收的名额为八十人。除了由书院正式招收的学生,书院里的老师每年可以接纳二十名游学的学子。这些外来的学子,需要有书院认可的人推荐,也要有书院的老师同意接收,相当于“保送生”。

按照《考试管理条例》,每门课程的考试,由任课教师组织考试。学校的招生、毕业考试,则是由书院组织人手命题。每次考试,按照成绩排名,都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优秀和不合格者,用来鞭策学生努力学习。不管是什么形式的考试,考试的范围都是明确的,而南山书院限定的入学考试范围,就是刘家子弟学校里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