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子名叫毕斯,他自告奋勇地给大军当作向导。这里其实离三县已经非常近,毕斯说不过是三十里的距离,但于夫罗调军调得太快,剩下的守卒没有兵力,便也都待在城内。而当户的突击来得更快,并州满是山壑的地形如今便是他最好的掩护,他们从一处狭窄的山谷转出,眼前豁然开朗。
当户骑马在最前方,他不在乎一路上四散奔跑的人群,迅速观察着山谷前的景象。这里便是三县共管的集市,集市是一条六丈宽两里长的谷道,在谷道前是几百听闻马蹄声匆忙结阵的兵卒,当户一眼便看出他们神色惊惶,显然三县的王侯对他的进攻毫无防备。
明白这一点便足够了,当户他不会旗号,他只会冲锋在前,用身影与怒号作为最显眼的冲锋令!见到当户如一支弓矢一般飞射出去,再多的言语都变得苍白无力,身后的骑士们也随之大喝,如同一支奔流从谷口向前席卷而去。
那几百守卒的阵线只勉力支撑了几刻,带队的当户见阵势稍有不稳的迹象,便自己屏住声息踏马后撤,麾下士卒又勉力厮杀了一阵,正诧异身后怎么无人下令,转头看去才发现首领已经逃之夭夭,顿时魂飞魄散,就地让开道路扔下刀剑。当户看也不看他们一眼,便乘着马儿继续向前,马蹄踩在兵器上,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在这时节好似下了一场甘霖。
当户眼见着衣着锦帛的人们不断地向北溃逃,在最北处你争我抢,不断推攘,结果在却拥堵住了入口,只有大多数奴隶们茫然地站在原地。
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他一振缰绳,这匹乌龙驹只跟随了他不足四日,却好似通晓他的心意,嘶鸣着抬高前蹄,朝着眼前的人群重重踏去,马蹄踩在两人身上,那两人发出磋磨般的凄厉惨叫,随即没了骨头似的瘫倒在地。
在前方的逃难人群无不胆寒,不乏有人跪地求饶,但当户视若无睹,只是仿佛驱赶羊群般用马蹄逼迫着人群往前跑着。那逃跑的当户趴在人群中想一刀结果了他,刚站起身,就被追上的王嚣一矢穿过了手掌,痛得他捂掌哀嚎,他没能痛多久,随即便被马蹄踏成一滩碎肉。
恐慌在人群中传递,随即变成毫无理智地逃命与推攘。当户边驱逐着人群,看着他们如同浪潮般,一个浪头打在另一个浪头上,前方的人倒下去,后方的人挤上来,但随即又被更后方的人群所淹没。前方的悲鸣就好像一杯浓稠的烈酒,对着当户从头淋下,将他脱胎换骨,在胸中酿成如刀的快意,将他全身的冷气全部逼了出去。
高准骑马踏着尸骨来到当户面前,担忧道:“何柰老兄,是不是做得过了?我看单于本来就心眼小,这般弄将下去,我看他是要与你势不两立,恨你入骨啊!”
当户一箭射中一名人群中啼哭的貂衣少年,看他倒地不语,自若笑道:“高老哥,不是他要与我势不两立,是我与他势不两立才是!你莫急,我虽不懂军阵,却也知为渊驱鱼的道理,这些人不乏富户与世官大人,在城中多有照应。现在我等只需驱赶他等入城,城内守兵必不敢关门,我等便可连破三城!”
说到此处,当户笑的得意,高准见他心中有底,便也不再言语。孰料当户继续说道:“何况我等做事仓促,大家在一起也仓促,不过是临时拧在一起,我看稍有细微言语,说不得就要四散而去。只有把事做绝,才能绝了他们别的念想,跟我把这条路走死!”
他说完,又吩咐跟上来的骑士们去解放一旁呆滞的奴隶,有武器便分发下去,没武器便拿上石头棍棒跟在骑士后面。不少人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亲族好友,但他们没有时间寒暄与感慨,叛军早都杀红了眼,大多人只是怒吼着问一句:“做不做?”那人回答说:“做!”,两人便抄起家伙加入到前涌的浪潮中去。
这股浪潮将三县完全淹没,三县守卒也没有能足够威信的统帅,干脆各凭本事各走各路,能逃的都逃得一干二净,三县也就应势而落。
等三座县城全部攻下,身为向导的毕斯对当户提议说:“大王旬日之内连破四城,威震国内,城头却没有旗帜,未免让人小瞧了。”当户思虑片刻,便让城中织户缝出一套白狼沃野旗,白底红边,白狼四足绛色如血。
他在城头插上这旗帜,对几个被俘虏的都护且渠宣传说,他们将要带兵直攻美稷,随后便放他们离去。次日,当户率众再次开拔,扔下城头的旗帜,掉头径直向西而去。chapter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