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的流云淡得几乎看不见,阳光接近垂直地照射在大地上,夏日的气氛在林间蒸腾起一片水汽。
毫无疑问,这片亚热带林地正在迎接一年一度的盛夏,正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只是烈阳当头,林间的小动物多多少少都陷入了活动低迷期,就连植物也闭塞了部分气孔,免得被炎热的气温掠去更多的水分。
这片林地从一座山丘蔓延到另一座山丘,覆盖了这片占地三十万平方千米的丘陵的三分之一。
说是丘陵,但其中的一些丘峰落在人类的眼中,也能称得上是名山。
丘陵往东,是一片平原,再往东是海。
生活在这片亚热带林地的动物并不会翻山越岭去到东边的平原,更不会顺着穿过林地的河流游到海里去。一是它们所需的食物在这片丘陵中就能获得,二是这样的旅途对没有灵智的非迁徙动物来说未免有些遥远,三是那边的生活环境和这边大相径庭,四是会遇到陌生的妖精。
食素的妖精只会吃草,但为了维护自己在一片土地上的统治地位,一旦有不开灵智的动物跑进他们的领地,就算是另一只妖精为了这只小动物追了过来,两只妖精也要打上一架,最终倒霉的还得是那头没事找事跨过边界的小动物。至于食肉的妖精,他们会毫不客气地将误入自己领地的动物拿来祭自己的五脏庙。
至于西边、北边、南边。西边和北边是这片丘陵中不属于亚热带林地统治的地方,南边有一条大河,不论是什么动物,会不会水,都游不到对岸。
永不跨出这片亚热带林地,是这片林地中的动物在蒙昧中用血肉和生命牢牢记住的规矩。
那么,为什么,在如此炎热的夏日正午,还会有一头看起来就很难散热的野猪,在这片被阳光直射的林地上,盯着万千小草中的一株毫不起眼的小草,看那么久?
事情要从几天之前说起。
……
五天之前,莫余还只是莫余,性别男,爱好女,年龄二十,种族人类,生活在银河系猎户支臂太阳系第三颗行星。
那天他正在码字摸鱼,就扑街了。
各种意义上的扑街,包括但不限于码字没签约、考试踩及格线、体测刚跑完一千米……以及猝死后的肉体扑街。
现在想来,导致莫余猝死的最直接原因恐怕就是这场在冷空气中进行的一千米体测。
那一秒后,莫余就不是从前的那个莫余了。
他从一名叫做莫余的男性人类变成了一株叫做莫余的普通小草。
好在失去了所有神经细胞之后,他的意识依旧没有消散,得以在这株小草上延续自己的生命。
不过穿越并没有赋予他记忆方面的异能,他的记忆力依旧是那么差,并没能像是小说中的主角那样,穿越之后就获得了连自己几岁的什么时候尿床、尿成了什么模样都能记得一清二楚的强大记忆力。
记忆并没有固化,莫余已经忘了自己前天中午吃的是什么,但根据自己的生活习惯,他猜测自己当时吃的应该是外卖的炸鸡汉堡。
成为草后,炸鸡汉堡就和他永别了。